品牌名称:
型号规格:50mg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20033091
产品标签:
产品卖点:国家医保 基药
销售渠道:医院 药店 医院和药 社区/乡镇卫生院
执行标准 | 胶囊剂 |
产品类别 | 西药产品 |
产品规格 | 50mg |
卫生许可证 | |
成份 | |
性状 | |
不良反应 | |
注意事项 | |
禁忌 | |
贮藏 | |
保质期 | |
备注 |
产品介绍:
口服。成人
(l)播散性念珠菌病:首次剂量0.4g(8粒),以后一次0.2g(4粒),一日1次,至少4周,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。
(2)食道念珠菌病:首次剂量0.2g(4粒),以后一次0.1g(2粒),一日1次,至少持续3周,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。根据治疗反应,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.4g(8粒),一日1次。
(3)口咽部念珠菌病:首次剂量0.2g(4粒),以后一次0.1g(2粒),一日1次,疗程至少2周。
(4)念珠菌外阴阴道炎:单剂量,0.15g(3粒)。
(5)预防念珠菌病:有预防用药指征者0.2-0.4g(4-8粒),一日1次。肾功能不全者若只需给药1次,不用调节剂量;需多次给药时,第一及第二日应给常规剂量,以后应按肌酥清除率来调节给药剂量。